二、安全衛生環保管理系統
杜邦深信「預防重於治療」,為確保各項系統操作及人員運作均達到安全健康環保的最高標準,對於各項製程設計、安全防護、人員健康以及環境保護設施,從最初的工程設計規劃,即納入製程安全管理(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 PSM)系統的理念。製程安全管理的主要項目可分為人員管理、設備管理及技術管理三大部分,希望透過製程安全管理達到預防與製程有關的重大意外事件的發生。茲將各項目內容以及實施方式,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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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管理
(Technology)
(1)
製程技術資料(Process Technology, PT)
製程安全資料是了解製程危害的基礎,也是安全管理的第一步。它包括了物質危害資料、製程設計基礎及設備設計基礎三個部份,可幫助辨識及了解製程上有那些危害。
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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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資料必須是書面的,並且要隨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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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的收集要超越物質安全資料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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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程要依技術規範來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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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要依照設計規範來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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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括製程中主要及可能的化學反應。
(2)製程危害分析(Process
Hazards Analysis, PHA)
製程危害分析是以有系統的方式來辨識評估,進而控制危害的一種工具,主要包含影響分析及製程危害評估。本單元強調每一項新的設施或每一個重要專案,在其設計和施工階段及設備啟用一段時間以後,都應該作製程危害分析。製程危害分析的實施應包括生產技術員、維護技術員、生產單位主管、維護單位主管及製程工程師。
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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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製程分成小的區域,再對各區域輪流作危害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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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分析之前,要確認製程危害資料是最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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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其他有關資料,如意外事件調查報告、變更紀錄、操作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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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最糟及最可能發生的幾種模擬狀況,並評估其可能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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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系統的方式做危害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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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建議事項並跟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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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各區危害之高低決定重複作危害分析的頻率。
(3)技術變更管理(Management
of Change, MOC-Tech.)
任何製程上的變更都可能帶來新的危害,本單元是在規範製程上所使用的物質、原製程設計及設備設計基礎所作的任何變更,都必須經過相關人員的審查與核准,必要時並應作製程危害分析。它包括了:臨時性或永久性變更的書面申請及審查程序。變更後資料的即時更新,相關作業人員的訓練與溝通。
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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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程變更請求應詳細記載:目的、技術基礎、變更內容、
工安衛生環保、操作步驟的改變、人員訓練及溝通、變更
期限、試驗結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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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變更申請人提交申請,經有關人員審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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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應做危害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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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變更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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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報告。
(4)作業程序與安全工作步驟(Operating
Procedure and Safe Practice)
作業程序是用來規範作業人員按照一定的步驟去操作,以維運轉安全。安全工作步驟是一套現行最有效的檢查及許可步驟,以確保工作的安全進行。它包括了:作業程序應與實際作業相符並應定期審查與更新,遵守一定的工作步驟,以維操作紀律與工作安全。
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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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製程劃分成小的區域及操作事項,再針對各項擬出操作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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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應包含開停車、正常操作、緊急狀況下的操作、操作
條件的範圍及偏離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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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審查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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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如何避免洩漏或人員傷害,製程的主要危害及控制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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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依書面的步驟或程序來進行工作,保持高度的操作
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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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報及連鎖的規定。
2.
設備管理
(Facility)
(1)設備品質保證(Quality Assurance, QA)
本單元主要是在強調所有的設備及零組件均需依照原設計規範製作、組裝及安裝。設備品質保證的內容包括了:制定品保計畫,作好供應商的選擇,製造、組裝、運輸及初次安裝時的監督,驗收與測試。
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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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較高標準的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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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檢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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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檢查表來制定品保計劃及實行驗收檢查。
(2)啟用前安全檢查(Pre-Start up Safety Review, PSSR)
本單元的目的是在規範所有的新設備或修改過的設備,在啟用前均應作一次全面性的檢查,以確保設備能安全運轉。它包括了:是否依設計施工,測試及檢查是否完整,操作程序是否齊全,製程危害評估是否完成,緊急應變計畫是否完備等。
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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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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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門小組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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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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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事項的跟催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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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稽核啟用前安全檢查的績效。
(3)機械維修品質(Mechanical Integrity, MI)
本單元是要確保設備從初次安裝到使用壽命極限期間之維修保養均能符合原有之設計。它包括了:標準維護程序,材料及零組件之品管,設備之檢查與測試,預防保養及可靠性分析。
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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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定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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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高標準之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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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及零件的品質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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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設備的歷史資料及製程的操作條件紀錄,並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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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規範、經驗或法規制度維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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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訓練及資格檢定。
(4)設備變更管理(Management of Change, MOC-Fac.)
本單元是要確保,在製程技術原來規範內,對設備所做的“類似原件汰換”式的修改,亦經過相關人員的審查與核准。它包括了:書面申請及審查程序,任何臨時性或永久性的更改,均應在變更前取得核准。變更後的資料應即時更新,並對相關作業人員加以訓練與溝通。
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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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與”製程技術變更的管理”合併實施。
3.
人員管理
(Personnel)
(1)訓練與績效(Training & Performance)
本單元是要確保人員受到工作相關之訓練,且能在工作上充分應用所學。同時要確保處理危害或危險性物質的人員能勝任所擔負之工作,不會受到酒精或藥物等外在的影響。它包括了:職前訓練,資格認可,複習訓練及在職訓練。確保人員工作時之精神狀態能勝任所交付之任務。
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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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書面訓練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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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技能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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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合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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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保存訓練紀錄。
(2)意外事件調查與溝通(Incident Investigation & Communication)
調查的目的是要防止意外事件的再發生,除非能找出意外發生的真正原因並立即加以改正,意外事件都可能重覆的發生。
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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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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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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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小組找出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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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事項的跟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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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系統上的缺失以求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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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調查結果。
(3)安全稽核(Auditing)
本單元要根據各單元所訂的標準,評核其執行績效。就實際觀察到的優缺點,給予正面的回饋並指出有待改進之處。
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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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稽核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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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程序表及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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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壞都要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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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矯正措施的完成期限及責任歸屬。
(4)承包商管理(Contractor Performance)
本單元是要確保杜邦與承包商間的工作相關資訊能充分溝通,承包商應負責訓練其員工。它包括了承包商的選擇標準,安全規則、工作危害及緊急應變之溝通,承包商的督導稽核。
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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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中明定安全要求及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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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承攬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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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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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並審查承攬人的安全紀錄。
(5)人員異動管理(Management of Change, MOC-Pers.)
本單元是要確保操作人員有最起碼的製程經驗與技能去管理製程安全。任何階層的人員異動均須符合先前建立的管理標準。遇特殊情況時,應採取必要之補救措施,以確保人員具有最起碼的製程經驗與技能。它包括了製程經驗與技能的最低標準,人員異動之限制及補救措施。
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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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安全管理方面知識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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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危險設備的最低技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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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人員的異動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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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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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當人員擔任輔佐工作。
(6)緊急應變(Emergency Planning & Response)
本單元是要對可能發生之重大意外事故,預先作好計畫,在意外發生時,能採取立即而有效的措施,以減輕意外對人員、環境及設備所造成之損害。
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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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危害分析中找出最可能發生的嚴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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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對廠內及廠外應採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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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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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習及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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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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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