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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資訊』月刊第49期

南區毒災應變諮詢中心─功能與應變實例簡介

南區毒災應變諮詢中心─功能與應變實例簡介

    

陳政任*、林佳慧**

*南區毒災應變諮詢中心  主任

   **南區毒災應變諮詢中心  專任助理

 

一、前言

依經濟部2001年度中小企業白皮書顯示,中小企業在全部企業中的比例於1999年為97.73%,而於2000年增為98.08%。由此可知,在台灣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廠是由中小企業所組成,換句話說,中小企業為台灣的經濟命脈。

但是相對而言,中小企業對於化學物質特別是毒性化學物質之災害處理,卻是最缺乏應變之經驗與能力。環保署於1995年11月28日經核定為災害防救法中「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體系之主管機關後,即積極規劃「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體系」之推動,除訂頒「毒性化學物質防救計畫」外,並完成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協調會報與處理中心之建制,與事業單位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聯合防救小組之編組。

此外,環保署為加強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體系,分別在北、中、南三地設立了毒災應變諮詢中心。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於2001年度承行政院環保署之委託與指定,開始建置「南區毒災應變諮詢中心」,並於2002年1月23日正式掛牌成立,中心主任目前是由環安系的陳政任副教授擔任。

 

二、中心年度目標及服務項目

南區毒災應變諮詢中心所服務的轄區範圍為: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台東縣、澎湖縣。本年度中心的工作將著重於持續提供貳拾肆小時轄區內的毒災到場應變及善後技術指導,輔以重組南區專家群、規劃南區毒災聯防小組及應變隊訓練課程、更新緊急應變卡、災害防救手冊等。

(一)中心年度具體之目標

本中心在今年度的具體目標如下:

1.二十四小時提供轄區內的毒災到場應變及善後技術指導。

2.二十四小時提供環保署、地方縣市環保單位有關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緊急支援資訊之諮詢服務,並修訂緊急諮詢標準作業程序與內容。

3.建立及主導南區毒性化學物質事故聯防體系及應變隊之運作,以提昇應變能力。

4.更新已完成之一至五十四號毒性化學物質的緊急應變卡、災害防救手冊、物質安全資料表及毒理有關資料。

5.規劃建置轄區內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廠場防救基本資料,包含應變資材及廠場配置圖等應變相關資料。

6.編寫毒災應變第一階段技術人員訓練教材。

7.重組南區專家群,加強毒災應變諮詢體系、規劃南區毒災聯防小組及應變隊訓練課程及縣市環保局、消防局及軍事單位的動員講習,協助轄區內地方環保機關規劃進行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工廠的無預警測試。

8.毒災事故調查彙整及案件分析。

1  南區毒災應變諮詢中心服務縣 / 市分布圖

(二)中心通報作業流程

本中心的通報作業流程圖如下:

2  通報作業流程圖

(三)中心諮詢方式

在緊急諮詢方面(毒性化學物質洩漏、火災或爆炸等事故),白天上班時間(8:00~18:00),可以打『07-6011235』之專線電話,將有專業之諮詢人員負責電話的諮詢與資料的傳遞;而晚上或例假日打07-6011235的電話亦會直接轉接至諮詢人員的大哥大電話,若災害規模太大以致於一位諮詢員無法單獨處理,諮詢員將聯絡其他應變專家群趕往災害現場協助應變處理。

若非緊急諮詢,可打『07-6011000分機2350』電話,由專人做一般性非緊急諮詢。亦可以傳真『07-6011236』做非緊急諮詢。中心的諮詢人員之聯絡號碼表如下表所示:

表 1 諮詢人員之聯絡號碼表

         名 (專長)

大哥大  /  辦公室電話

陳政任 (災害應變)

0911-302725

07-6011000 ext.2314/2342

許昺奇 (毒理)

0911-302726

07-6011000 ext.2322/2338

王振華 (機電安全)

0911-302727

07-6011000 ext.2325/2330

戴華山 (環保)

0911-302728

07-6011000 ext. 1100/233

樊國恕 (環保)

0911-302729

07-6011000 ext. 12300/2321

林佳慧 (專任助理)

0911-302730

07-6011000 ext. 2350

 

 

三、南區毒災應變中心活動概況

(一 )觀摩說明會

由於南區毒災應變諮詢中心剛成立不久,對大部分廠商而言都還很陌生,為了促進南部各地區之廠商對南區毒災應變諮詢中心功能之了解,使毒災中心能更有效率地發揮實質應變與諮詢之作用,且能對發生毒災時之處理有基本概念,本中心分別會同南區各縣市之環保局,共安排舉辦4場「觀摩說明會」,邀請各縣市運作毒化物之廠商參與。

目前已舉辦之縣市有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而台東縣也已在規劃接洽當中。

(二)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動員講習與聯防小組訓練

南區毒災應變諮詢中心除了針對廠商舉辦『觀摩說明會』外,也在4月30日對南區各行政機關負責毒化物業務之人員,舉辦了一場『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動員講習』。參與的單位包括了環保局、消防局、化學兵署等單位,並邀請工研院陳范倫研究員前來講解關於毒災應變原則與災情評估研討之經驗。在動員講習後將會繼續再舉辦多次的聯防小組訓練課程,以進一步提高聯防小組成員的應變能力。

 

四、毒災應變諮詢中心之諮詢案例

毒災應變諮詢中心自去年11月開始運作至今,在短短數個月內,已經處理了五件通報案件,雖然並非每件案件皆為毒化物危害,但基於本中心一向秉持著「安全」的考量以及「服務」的理念,在接獲通報的第一時間內,不論是否確定為毒化物事件,皆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勘查,以求將危害及傷亡減至最低。

以下針對這五個案例摘要作說明,除了可對災害事故有進一步的瞭解外,也有助於中心的功能定位與瞭解未來的需求與發展方向。

(一)高雄市太平洋醫療材料公司火災

2001年11月23日清晨七點四十分左右,高雄市太平洋醫療材料公司發生火災。南區毒災應變諮詢中心於當天中午12點半左右接獲通報,並於下午1點左右與高雄市環保局毒管處的人員取得聯繫。

本中心陳政任、許昺奇與王振華等教授,也隨即帶領中心人員,在大約02時30分時抵達火災現場。到達火災現場時,火勢還未控制,燃燒中的廠房還數度竄出濃密的黑煙。一直到下午05時左右現場火勢才逐一被控制住。

據現場了解,太平洋醫療器材公司廠內除了許多易燃性的塑膠原料外,只有消毒用的環氧乙烷(Ethylene Oxide)鋼瓶是屬於列管的毒化物,且環氧乙烷鋼瓶十餘支都還留在火災現場,都受到火勢波及,火災初期並曾發生兩次鋼瓶爆炸,幸賴消防人員努力灑水冷卻後,未再發生鋼瓶爆炸。

由於環氧乙烷為具高揮發性、易爆、易燃性之劇毒性化學物質,短時間過量吸入人體有死亡之虞,就算是吸入微量也有致癌可能性。如果環氧乙烷的鋼瓶,因為火災導致鋼瓶龜裂而造成洩漏,對於楠梓加工區或是附近地區的居民,可能會造成在健康上的危害,而這也使得整個現場的情勢變的較為緊急。所以中心人員了解情況後,立即和環保局人員以及事故工廠的工安人員討論災後鋼瓶處理之問題,並確定災後環氧乙烷鋼瓶需立即處理,以減低後續災害的可能性。

由於環氧乙烷鋼瓶經過火場的高溫燃燒之影響,可能會引起鋼瓶的耐壓強度減低或是鋼瓶內環氧乙烷自行聚合反應,使壓力增加,導致鋼瓶破裂,引起環氧乙烷外洩之危害。使得現場人員均不敢輕易移動鋼瓶,深怕會引起環氧乙烷之爆炸性燃燒,造成額外之災害。

而在火勢逐漸控制住的同時,本毒災中心與環保局人員,也即刻與一些相關單位及工廠包括工研院的毒災應變諮詢中心聯繫,對於此問題尋求最安全的解決之道。經討論與分析後,確認的處理方法為將鋼瓶中的環氧乙烷氣體,通入水中混合反應成乙二醇(ethylene glycol),使其轉化成非毒性的化學物質以降低其危害性。三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廠長楊士賢親率善化廠的三位同仁於下午五點半左右,攜帶鋼瓶炮筒等相關應變器材到達現場進行協助鋼瓶的搬運。

大約在當晚七點多時環保局二科科長留守在鄰近工廠的廢水處理池旁做準備,而中心主任陳政任教授則在事故現場協助指揮。在現場人員退避到安全的範圍後,消防人員與事故工廠的員工即搭乘消防隊之雲梯車到三樓的鋼瓶放置位置,先用消防水噴灑將鋼瓶降溫,再將第一支環氧乙烷鋼瓶搬到雲梯車上,再運送至地面。

在消防人員和工作人員安全的將鋼瓶搬運到地面上時,三福化工的專門處理人員也立即利用氣體測漏液進行測漏,如圖3所示。而在確定鋼瓶無氣體外漏的情況下,隨即將環氧乙烷鋼瓶搬進到氣體鋼瓶防爆罐裡,並將氣體鋼瓶防爆罐搬上車加以固定好,由本中心人員與高雄市環保局人員親自押車將第一罐環氧乙烷鋼瓶送至鄰近工廠的廢水處理池進行處理。

在此同時在火災現場的消防人員與工作人員也陸陸續續的將廠房內其他環氧乙烷鋼瓶及乙炔鋼瓶運送到地面上,並進行鋼瓶測漏。而有了經過第一支鋼瓶的處置經驗,並且瞭解其特性之後確認在不會引起危害的情況下,將剩餘的環氧乙烷鋼瓶同時裝置放入運送車中,由本毒災中心人員與高雄市環保局人員一起隨行親自押車,一同抵達鄰近工廠的廢水處理池進行相同方式之環氧乙烷氣體洩放處理。

在抵達鄰近工廠的廢水處理池後,先將在鋼瓶炮筒內的環氧乙烷鋼瓶取出,再一次檢查氣體鋼瓶無洩漏後,處理人員著防護面罩將環氧乙烷鋼瓶裝上壓力調節閥,並連接氣體排放管線,如圖4所示,將鋼瓶內的環氧乙烷氣體緩慢的排出至廢水處理池,使環氧乙烷與水混合形成非毒性的乙二醇。

在取得鄰近工廠的協助下,順利將所有被火燒過的環氧乙烷鋼瓶移至該廠的廢水池邊,並逐一將環氧乙烷排至廢水池內,一直到當天零晨1時左右順利完成所有鋼瓶的處理。事後,所有參與人員包括環保局、三福化工等都收到事故工廠的致謝,本次事件可說是一次成功的應變案例。

本次事故是高雄市在過去十年中第四次與毒化物相關的意外事故。與福國化工等大型毒災意外事故相比,雖然規模較小,但未進一步擴大除幸運外,實有賴環保局、消防隊與受災廠商、三福化工、鄰近廠商等彼此通力合作,此次事故有以下特點不同於福國化工等大型毒災意外事故:

1.受災廠商僅是毒化物使用廠商,且非化工廠,欠缺救災能力。

2.毒化物為進口而來,進口廠商遠在臺北縣,災害發生當時無法協助救災,亦無法參與災害發生後的除污工作。

3.毒化物為氣體鋼瓶,火災發生後因消防隊灑水搶救而並未爆炸,只有小洩漏。故如何儘速安全處理有洩漏之鋼瓶是此次就災之重點。

4.災害發生後的毒化物鋼瓶的除污工作在環保局的指揮、連繫與本中心人員的協助下順利完成,未再衍生進一步的災害。

5.現場未有任何監測、分析器材,無法對洩漏之毒化物氣體作監測是本次事故處理的較大缺失,有賴未來進一步改善。

由於毒化物事故之種類與規模不定,不是單一防災手冊或是緊急應變資料卡能夠涵蓋的,儘速訂定不同種類與規模的毒化物事故處理的標準作業準則也是未來本中心工作重點之一。

處理人員氣體測漏進行測漏檢查

4 已經裝上壓力調節閥在排氣中之氣體鋼瓶

(二)高雄縣燕巢鄉元良化工廠火災

高雄縣燕巢鄉中興路的元良化工廠在2001年12月2日凌晨兩點左右發生大火,於晚間08時30分左右撲滅,無人員傷亡。

本中心在得知情況後立即與高雄縣環保局聯繫,而在當天中午與高雄縣環保局課長取得連絡,並到場瞭解。元良化工廠三座起火燃燒油槽儲存的燃料為重油,內容物為非毒性化學物質,而是一般化學物質,雖無立即中毒危險,但吸入過多氣體,仍會影響呼吸道機能。由於此事故物質為非環保署所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故本中心人員在現場確認無毒化物之危害後便收隊離去。

(三)高雄縣林園鄉台塑林園廠火災

高雄縣林園工業區內的台塑林園廠的PE工場,2001年12月14日上午07時20分左右發生爆炸起火,當時在現場的兩位操作員被火灼傷,分別送往海軍總醫院和長庚醫院急救,廠方立即停止廠區所有作業,並緊急疏散附近人員。

而工業區內各石化廠、消防局林園分隊及其附近消防單位共出動了十六輛消防車及化學泡沫車前往灌救,火勢約在半小時左右被控制,至上午10點前完全撲滅。本中心人員於08時30分接獲通報,於10時左右趕到現場時,火災已撲滅,現場僅有員工在處理消防水,在確認無毒化物之危害後便收隊離去。

(四) 遠東技術學院火災

毒災中心人員於2002年2月27日下午02時30分左右接獲通報,得知位於台南縣新市鄉的遠東技術學院光電中心發生火災。因火災疑似延燒到毒性化學物質磷化氫,中心人員約在下午02時50分左右與台南縣環保局取得聯繫,由中心的陳政任教授帶領專任助理趕往現場,約在下午04時30分左右到達。

到達現場時,火勢已受控制、撲滅。經現場初步調查,應為天花板管線短路引發火災,並未波及毒性化學物質磷化氫及另一化學物質砷化氫。當中心人員會同台南縣環保局人員觀察過現場,並確定此次事故無關毒性化學物質後,於下午05時30分左右離開。

(五)高雄縣阿蓮鄉綠建廢棄物處理公司火災

毒災中心人員於2002年3月20日晚上07點35分左右,接獲高雄縣環保局緊急諮詢電話,告知於高雄縣阿蓮鄉綠建廢電器回收處理公司發生火警。

由於環保局人員對於現場災情尚未完全掌握狀況,不清楚是否有毒化物洩漏等問題,所以中心的陳政任教授立即攜同中心助理趕往現場了解,約在晚上09點左右抵達。

到達現場後,廢棄物堆置場仍呈現一片火海,消防車從兩頭灌救仍無法撲滅。經初步了解,此場火災並無毒化物問題,但基於安全考量,中心人員依然在現場待命,至現場量測確認空氣中總碳氫化合物濃度低於法規標準後才於晚上12點左右帶隊離開。

 

五、結論

毒災應變諮詢中心之成立,旨在當毒化物災變發生時,透過中心的緊急應變協助,將災害所造成生命財產之損失降至最低點。「南區毒災應變諮詢中心」成立至今,雖然只短短數月,已到場支援、處理了五件事故,落實了二十四小時提供轄區內的毒災到場應變及善後技術指導之承諾。

中心在緊急諮詢與一般性的輔導、訓練方面,已有了一定之基礎,未來仍將繼續對廠商聯防小組進行教育訓練,提昇廠商對毒災應變之能力,以將毒災之傷害降至最低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