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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資訊』月刊第83期

保障食物安全是政府的職責

保障食物安全是政府的職責

    

王秋森

飲食與健康可以說是口口相關。許多疾病是因為吃下不衛生或不安全食物而引起的。問題食物引發的疾病有急性的,也有慢性的。國內常發生吃了不衛生的便當而集體致病的事件,這是屬於急性的。問題食物引起的慢性病則須經相當長的時間才會發病,因此較不易受到人們的重視,但其嚴重性並不低於急性的食物中毒。例如不衛生或不安全食物引起的癌症,發現時多已經太晚。

問題食物中可能引致疾病的因子種類甚多,包括病原菌、寄生物、黴菌毒素、環境污染物、植物中自然產生的有毒物質、添加物、殘留的殺蟲劑、以及養殖業者施予動物的藥劑等。在購買食物時必須處處提防,以避免買到不衛生或不安全的食物,對一般消費者來說實在是太累了。因此規範市售食物必須符合安全標準是主管機關責無旁貸的職務。國內數月來浮現的許多市售食物問題,再次指出主管機關並未善盡職責。

春節前夕,各地超商、超市、大賣場、以及傳統市場紛紛推出大批年貨。根據報導,有些縣市衛生局針對年貨進行抽驗,結果顯示不合格率均高達10%以上。例如,台中縣衛生局抽驗了240件年節食品,計有26件不合格,其不合格率幾達11%。檢驗對象係依四大類食品而分,每一大類各抽驗60件。其中只有屬於肉加工品類的香腸、肉乾、臘肉等,其亞硝酸鹽含量全部合格,其他類別則都有不符規定的情況。在休閒食品類中,瓜子有兩件二氧化硫含量偏高,魷魚絲有三件防腐劑含量偏高。脫水食品類有13件二氧化硫含量偏高,其中竹笙四件,金針七件,高山雪針兩件。至於糕類食品類,則有八件防腐劑含量偏高。二氧化硫是一種漂白劑,能提升產品賣相,但吃進過多會導致呼吸系統功能障礙。雲林縣衛生局亦進行了年貨檢驗,在79件抽驗的金針、筍干、瓜子等年節食品中,發現有九件不合格,其中六件含漂白劑。

元宵節之前,消基會工作人員隨機抽驗市售的包裝冷凍湯圓、小吃店外賣湯圓以及傳統市場攤商小湯圓。湯圓屬糕餅類,依食品衛生法規定不得檢出苯甲酸及去水醋酸,己二烯酸則不得超過每公斤0.5克。消基會依據CNS 10949「食品中防腐劑之檢驗法」進行檢測。結果顯示,20件樣品中,有包裝的9件冷凍湯圓均未檢出違規添加防腐劑;但在11件傳統市場攤商小湯圓或小吃店外賣湯圓的散裝樣品中,有4件檢出違規添加。另外,購自台北縣永和市勵行街的一攤小湯圓,己二烯酸含量超出規定限值、同時檢出禁止添加的去水醋酸;還有一攤的小湯圓檢出禁止添加的苯甲酸;另一攤小湯圓則檢出去水醋酸。此外,購自台北市羅斯福路一家食品行的芝麻湯圓,亦檢出去水醋酸。動物實驗結果顯示,去水醋酸對動物會引致嘔吐、心跳和痙攣,甚至死亡,對人體亦有相當程度的影響。

數月來最令社會大眾陷入恐懼威脅的是爆發於去年年關之前的病死豬肉流入市面事件。從雲林土庫非法私宰到各地銷售,波及範圍廣達十一個縣市。可能買到病死豬肉的包括一般消費大眾以及軍隊、監所、學校等大批採買的單位。

多年來私宰病死豬案件一再發生,顯示政府有關單位對病死豬處理的政策未能落實。依照規定,養豬場若有豬隻病死時,集運業者應開具三聯單收據給養豬場,方可將病死豬載運到火化處理場,而處理場則須查對三聯單內所載的病死豬大小數量。但事實上多未依照規定辦理: 集運業者不開三聯單收據,養豬業者不要求拿三聯單,而火化處理場則僅以豬隻重量來計算,不清點頭數。因有如此嚴重的漏洞,不法業者才有機會將病死豬流入市場。此外,養豬業者遇有豬隻病死時常不依法申報,而直接把病死豬丟棄,亦是病死豬流入市場的原因之一。尤有甚者,有一家食品行竟冒用CAS廠商商標販賣病死豬肉。據報導,中央畜產會先前曾兩度查到這家食品行冒用CAS廠商商標的違規行為,但因沒有法源依據可加以處罰,只能由受害廠商提出告訴。由於案件尚在法院審理中,這家食品行因此有機會繼續從事不法交易。

縱觀上述各種案例,在在指出主管單位並未善盡保障食物安全的職責。免於購到不衛生或不安全食物的恐懼是人民應享有的一項自由。政府責無旁貸,必須全力保障這項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