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CARMA網站登載的2007年各國電廠二氧化碳總排放量的統計資料,台灣高居全球第13位。一般而言,一個國家的二氧化碳總排放量與它的國內生產毛額或總人口數會呈現相當程度的關聯。但無論以國內生產毛額(台灣居全球第22位)或以總人口數(台灣居全球第49位)為基準來評比,國內所有發電廠的二氧化碳總排放量顯然偏高。
由獨立智庫「全球發展中心」(Center
for Global Development)斥資設置的CARMA
(Carbon Monitoring for Action的頭字語)
網站的主旨在於「為採取削減行動而進行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追蹤」。其所登載的全球五萬多家發電廠的二氧化碳排放數據,有一部分取自官方報告,另有一部分則係使用業經校驗的統計模式推估而得。因此其數據是相當正確的。
由於大氣中的水蒸氣與二氧化碳等多種溫室氣體能吸收地表向外發射的紅外線,接近地表的氣溫因而得以維持在穩定的範圍內。若沒有這種溫室效應,則陽光照射不到的地方其氣溫將會低於冰點。自然界中的含碳化合物不斷地在大氣、水體、土壤與生物體之間進行循環。若未受到大幅的人為干擾,大氣中二氧化碳的濃度可藉由碳循環的作用而保持在280
ppm (即百萬分之280)左右。但自工業革命以來,煤炭和石油等含碳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已導致大氣中二氧化碳的濃度持續增高至380
ppm。而接近地表的平均氣溫則於過去100年間升高約0.74°C。根據政府間氣候變遷專家委員會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最近發表的評估報告,百年來出現的全球暖化現象極可能肇因於大氣中二氧化碳等多種溫室氣體濃度的增高,而近數十年來發生的海平面上升以及更頻繁、更劇烈的乾旱、水災和熱浪等氣候變遷現象極可能是全球暖化的結果。
以提供客觀的氣候變遷資訊給決策者及其他關心氣候變遷人士為主旨的政府間氣候變遷專家委員會,係世界氣象組織
(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 WMO) 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 於1988年聯合設立的。它的主要任務是定期提出評估報告。其發表於今年的第四號評估報告明確指出,若各國不努力降低目前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則21世紀極可能會發生比20世紀更嚴重的氣候變遷。
獲得191個國家批准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 於1994年生效後,以鼓勵的方式建議已開發國家勿再增加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嗣於1997年通過的京都議定書
(Kyoto Protocol) 則要求已開發國家必須承諾於2008至2012五年間將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削減至1990年排放量的95%以下。為防止人類活動對氣候系統產生危險干擾,近年來許多先進國家已紛紛開始管制溫室氣體的排放。
國內有關溫室氣體減量的行動尚不甚積極,因此發電廠二氧化碳總排放量自2000年的10,521萬公噸增至2007年的13,877萬公噸,增加幅度高達32%。較之德國、美國、日本在同一期間僅各增加約6.6%、10%、18%,顯示我國必須加倍努力,方能善盡世界公民的責任。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目前雖尚在立法院審議中,但二氧化碳的減量仍可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公民營企業、以及全體國民自行在下列四個方向採取具體行動:節約用能,提高用能效率,開發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以及改善火力發電機組運用燃料熱能的效率。
在日常生活中節約用能及提高用能效率是每一個人都做得到的。其最直接的方法包括:選用節能燈泡和家電用品,隨手關燈,電器設備若長時間不使用則即時將插頭拔開,少開冷氣,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並盡量以自行車或步行代替開車。此外,減少廚餘,節約用水,多做廢紙舊衣回收,以及避免使用瓶裝飲用水等亦有助於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削減。
可再生能源包括水力、風能、太陽能、生質能、地熱能、波浪能、潮汐能、以及海洋熱能等大自然可長期持續供應的各類能源。除水力之外,利用其他可再生能源產生的電能成本較高,但使用風能發電的成本目前已降低至相當接近火力發電的成本。台灣雖擁有優渥的風能、太陽能與生質能等自然資源,但開發的腳步過於緩慢。為做好二氧化碳減量,必須急起直追。
目前國內總發電量的61.4%來自化石燃料。因此火力發電機組運用燃料熱能效率的改善將能大幅削減二氧化碳排放量。發電廠必須儘速負起這項改善責任。
針對二氧化碳減量的策略國內業已討論多年,現在最需要的是積極付諸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