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隨著人類生活型態的轉變,全球大多數族群日常活動平均約有80%或更多的時間處於室內,使得室內空氣品質的良窳對人類健康的影響與日俱增。而我國在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的制度與法規的建立上,卻較歐、美等國為緩,甚至落於日本、韓國和新加坡等鄰近國家之後,且大多數國人對室內空氣品質的完整理解亦尚處於初始階段。本文首先介紹室內常見的空氣污染物與其健康危害,繼而概要說明我國現行法規與未來可能的發展趨勢,藉以增進國人對室內空氣品質的認知;最後本文亦針對企業如何進行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的課題略予討論,期能協助國內企業改善並維持良好的室內環境品質。
二、室內空氣污染物種及其來源
根據我國環保署環保法規立法草案公告中的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草案),所謂室內空氣污染物係指「室內空氣中足以直接或間接妨害國民身心健康或生活環境之物質」(http://ivy3.epa.gov.tw/epalaw/index.aspx),此類物質除可能受室內人為活動或通風不良累積影響外,室外氣流向內傳輸也為影響因子之一。
室內常見的空氣污染物及其來源如表1所示。其中一氧化碳是一種無色、無臭、無味的毒性氣體,主要來自含碳物質的不完全燃燒;室內來源主要包含二手煙、烹飪和燒香等人為活動,而室外多半來自汽機車排放的廢氣。二氧化碳除來自燃燒活動外,也可能來自人類呼吸;在一通風不良的室內環境中,二氧化碳可能會因室內聚積人員之呼吸行為而不斷累加,因此二氧化碳也常被做為室內通風效果好壞的重要指標之一。二氧化氮為燃燒產物,過去研究曾以尿液中的硝酸鹽評估二氧化氮的暴露,結果發現氣喘發作者尿液中的硝酸鹽濃度較氣喘未發作者高,顯示二氧化氮的暴露可能會造成氣喘的誘發。甲醛是一種無色、無臭卻具刺激性的有機氣體,通常來自建材所使用的黏著劑、塗料或清潔劑,也可能來自二手煙;台灣終年高溫、高濕,較易造成甲醛的揮發。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綠建材標章
(如圖1),將其分成四大類,並於2006年7月公告:建築內綠建材使用面積最少應達5%,未來考慮修法為20%,以降低室內甲醛的濃度。除建材的塗料和黏著劑外,油漆、清潔劑、殺蟲劑或事務機等也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主要來源;此外,燃燒行為如吸菸或油炸過程也會產生苯、甲苯等致癌性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其他如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也逐漸成為近年探討室內健康的污染因子之一,主要物種包括多環芳香化合物
(PAHs)、Di(2-ethylhexyl)phthalate (DEHP)和Di-2-ethylhexyl
Adipate (DOA)等;其中DEHP和DOA常被當作PVC產品的可塑劑;國內塑膠產品的使用率偏高,因此DEHP和DOA的健康危害應予重視。臭氧雖主要源自室外,但亦被視為重要之室內環境污染物之一,主要出自事務機具如影印機和印表機等;有效的集中管理,配以適當的空間設計可減少室內的臭氧污染。
懸浮微粒係指飄浮在空氣中的顆粒性污染物,通常依其粒徑範圍分成PM2.5和PM10。其中PM10主要來自道路揚塵、營建施工、花粉和海鹽等,PM2.5則以燃燒活動為主要來源,也可能來自含有石綿的建材、地板和耐火材質等。一般而言PM2.5危害性較PM10大,主要是因其表面積較大易使污染物附著,並隨氣流進入肺部而沉積於肺泡。溫度和濕度為影響細菌和真菌生長的重要因子。在台灣高溫高濕的環境中,細菌和真菌易於生長與生存,因而可能導致氣喘或過敏性鼻炎等疾病比例居高不下。受水潮的傢俱、建材、地毯和寵物也為細菌和真菌的來源,因此家戶多為高生物性污染的發生處。更多室內空氣污染物種與來源可參閱社團法人室內環境品質學會
(http://www.iaq.org.tw/)。
表1
一般常見的室內空氣污染物與其來源
污染物型態 |
污染物種 |
污染來源 |
氣態污染物 |
一氧化碳 |
二手煙、廚房油煙、燒香、室外交通源 |
二氧化碳 |
二氧化氮 |
甲醛 |
二手煙、室內建材裝潢、廚房油煙、燒香、清潔劑、芳香劑、油漆、殺蟲劑、室外來源 |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
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
塑膠材質、二手煙、廚房油煙、燒香、室外交通源 |
臭氧 |
事務機 (影印機、印表機)、室外來源 |
粒狀污染物 |
PM2.5、PM10 |
二手煙、廚房油煙、燒香、含石綿的建材、地板、耐火材質、室外來源 |
細菌、真菌 |
潮濕的傢俱或建材、除濕機、增濕器、地毯、寵物 |
參考製表:社團法人室內環境品質學會

圖1 綠建材標章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http://www.abri.gov.tw/)
三、健康危害
(一)病態大樓症候群
病態大樓症候群
(Sick Building Syndrome, SBS) 的定義可分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係指「連續或偶而最少3個月暴露在建築環境所導致的不適症狀」,狹義則指「連續最少3個月暴露在建築環境所導致的不適症狀」,通常此症狀多發生在密閉的室內環境中,特別是裝潢且採中央空調的辦公大樓。常見的症狀包含眼睛刺痛、頭痛、易疲倦、皮膚乾燥、紅腫、流鼻水和流眼淚等,其中以女性、小孩和過敏體質者較為顯著。影響病態大樓症候群之因子,一般均認為可能是受各因子之綜合效應所致。
(二)癌症
癌症是因長期影響所造成的疾病,因此很難藉由短期的研究,來評估或確認那些室內污染物會導致癌症的發生。但就目前的資料顯示,裝修材料使用的黏著劑、油漆、清潔劑、殺蟲劑或髮雕等產品中的甲醛可能是導致癌症發生的主要室內物質。因甲醛屬易揮發物質,特別是在高溫的台灣室內環境中,更易加速甲醛的逸散。本研究室曾以國內辦公環境中的甲醛暴露濃度為依據,並假設終身壽命為70歲、工作35年、每年工作45週、每週工作5.5天及每天8小時,計算出甲醛終身致癌風險約為2.06×10-4
~ 1.75×10-3,遠高於可接受的1×10-6,可見甲醛的控制對台灣民眾健康扮演著重要角色。低甲醛等綠建材的選用,清潔劑或殺蟲劑的使用時機與量的考量,也成為保護室內環境人員可考量的重要措施。
(三)呼吸道疾病
呼吸道疾病一般為慢性疾病,如氣管炎、支氣管炎等。長期暴露在二手煙、廚房油煙等燃燒活動或室內通風系統過濾效率差所引進的室外濁劣空氣,常會引致呼吸道疾病;此外,當室內溫濕度控制不當或有其他生物性污染潛在源,將會造成真菌濃度增加,進而釋放出較多的霉菌毒素
(Mycotoxin),增加呼吸道疾病的風險。因此減少非必要的人為燃燒源、適當的溫濕度控制和定期清潔,都是降低呼吸道疾病發生率的有效方法。
(四)過敏性疾病
造成過敏性疾病的室內空氣污染物大多是真菌、細菌或過敏原,而常見的疾病包括過敏性鼻炎、鼻竇炎、氣喘或過敏性肺炎等,其中以氣喘與過敏性鼻炎的盛行率最高。雖然目前並無明確的證據證實真菌、細菌或過敏源等生物性污染一定是直接造成過敏性疾病的主因,但許多研究發現在大量真菌、細菌或過敏原存在的室內環境中,過敏性疾病的發生率也隨之提高,顯示室內的生物性污染和過敏性疾病的關係密切。空調系統的定期維修保養、適當的溫濕度控制和環境整潔,將可有效避免過敏性疾病的發生。
(五)傳染性疾病
傳染性疾病,如結核病、退伍軍人症肺炎、或流行性感冒等,多半是因室內換氣效率低、水源侵入或空調未定期清潔,造成真菌、細菌或病毒隨空氣或飛沫等介質和人體接觸所引致。因傳染性疾病主要是透過人與人的接觸、長距離的空氣或短程的飛沫等介質與人的接觸傳播,因此在高人員密度的室內環境中,將會提高傳染的機率。完善的通風系統、盡量避免留在高人員密度的密閉室內空間,都可減少傳染性疾病發生的機會。
四、國內室內空氣品質現行相關法規與未來發展
行政院環保署於1998年陸續針對國內主要的室內場所進行調查,並於2005年12月30日公告「室內空氣品質建議值」(表2)。但「室內空氣品質建議值」並不具法律效力,未來須針對室內空氣品質相關規定予與法源化,以保障國人的身心健康。「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草案已於2006年擬訂,並送立法院審議。待母法通過後,將進一步制定相關子法,包括室內空氣品質專責人員的設置與管理辦法、各類別場所污染物的管制優先次序與罰責等,以使我國的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相關法規更為完善。
另外,勞工安全衛生法和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容許濃度標準、內政部營建署之建築技術規則、綠建築等法規,均有針對室內環境的通風效能與污染物容許濃度訂定標準
(可至http://www.indoorair.org.tw/環保署室內空氣品質管制資訊網查詢)。但此類法規卻都偏向作業環境,無法完全適用於一般民眾所處的室內環境,故也突顯出訂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與相關法規的必要性。
五、如何協助企業進行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
自主管理之精神在於由業者依場所特性,擬定符合自身的自主管理計劃書,並依計劃書內容確實執行與管理。表3為自主管理系統的基本內容,包含人員的設立、職責、訊息公開和標準流程。由表3可知,一個完善的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系統需有負責單位,且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員須熟悉室內所有設施和活動的流程與期程,並將其相關資訊予以公開,及建立相關業務的標準流程,以期能有效掌握室內可能的污染成因,並提出有效的管制策略。自主管理相關資訊亦可參閱環保署室內空氣品質管制資訊網的「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
六、結語
本文試以簡文敘述,協助一般社會大眾瞭解常見的室內空氣污染物種、來源、對健康的危害、法規的發展和自主管理系統,期能共同努力維持良好的室內環境,使民眾有一個健康舒適的室內空間。
表2
環保署公告之室內空氣品質建議值
項目 |
建議值 |
單位 |
二氧化碳 |
8小時值 |
第1類 |
600 |
ppm(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 |
第2類 |
1000 |
一氧化碳 |
8小時值 |
第1類 |
2 |
ppm(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 |
第2類 |
9 |
甲醛 |
1小時值 |
|
0.1 |
ppm(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 |
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
1小時值 |
|
3 |
ppm(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 |
細菌 |
最高值 |
第1類 |
500 |
CFU/m3(菌落數/立方公尺) |
第2類 |
1000 |
真菌 |
最高值 |
|
1000 |
CFU/m3(菌落數/立方公尺) |
粒徑小於等於10微米(μm)之懸浮微粒 |
24小時值 |
第1類 |
60 |
μ g/m3(微克/立方公尺) |
第2類 |
150 |
粒徑小於等於2.5微米(μm)之懸浮微粒 |
24小時值 |
|
100 |
μ g/m3(微克/立方公尺) |
臭氧(O3) |
8小時值 |
第1類 |
0.03 |
ppm(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 |
第2類 |
0.05 |
溫度 |
1小時值 |
第1類 |
15至28 |
℃(攝氏) |
第1類:指對室內空氣品質有特別需求場所,包括學校及教育場所、兒童遊樂場所、醫療場所、老人或殘障照護場所等。
第2類:指一般大眾聚集的公共場所及辦公大樓,包括營業商場、交易市場、展覽場所、辦公大樓、地下街、大眾運輸工具及車站等室內場所。
表3
自主管理系統表
項目 |
執行內容 |
人員設立 |
1.設立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單位,並指定建築相關人員
(熟悉室內設施的使用情形、運轉、維修資料的取得及設計原理),擔任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員
2.參與環保署室內空氣品質專責人員訓練,並取得認證 |
人員職責 |
1.搜集並閱讀場所相關基本資料,如HVAC系統設計原理、事務機、環境清潔作業紀錄或物質安全資料表
(MSDS)
2.參與受訓,使其具備基本的室內污染物種、來源、健康危害等專業知識,配合場所相關資料的閱讀,掌握場所可能的污染源
3.與其他設施管理員,做好溝通協調,並負管理之責,如冷凍空調技師等
4.自主管理計劃書的撰寫
5.定期巡檢 |
訊息公開 |
1.將場所設施或緊急聯絡等資料予以公開,並存放或張貼至適當位置,如MSDS、緊急聯絡人資料、設施運轉異常可能對室內的影響等資料 |
標準流程 |
1.場所清潔、設施維修及保養等流程予以標準化
2.裝修、潛在污染源設施
(如影印機、印表機) 增設、人員密度改變等訊息通報管道建立
3.人員所在環境異常查覺時,申報管道的建置
4.化學物質等污染或廢棄物產生物的使用,建立申報系統 |
環保署室內空氣品質管制資訊網
七、衍生閱讀
1.環保署環保法規立法草案公告http://ivy3.epa.gov.tw/epalaw/index.aspx
2.內政部建築研究所http://www.abri.gov.tw/
3.社團法人室內環境品質學會http://www.iaq.org.tw/
4.環保署室內空氣品質管制資訊網http://www.indoorair.org.tw/
5.世界衛生組織健康議題:室內空氣污染http://www.who.int/indoorair/en/
6.美國環保署:室內空氣污染http://www.epa.gov/ebtpages/airindoorairpollution.html
7.香港室內空氣質素資訊中心http://www.iaq.gov.hk/
8.韓國環境部:空氣http://eng.me.go.kr/docs/common/common_list.html?mcode=10&classno=10&topmenu=B
9.新加坡辦公室內空氣品質指導方針http://app.nea.gov.sg/cms/htdocs/category_sub.asp?cid=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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