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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資訊』月刊第122期

環境、工作與健康:從掃煙囪說起

環境工作與健康-從掃煙囪說起

   

林宜平

台大公衛學院

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  助理教授

 

環境與健康息息相關,廣義的「環境」包括工作環境,也包括社會環境。回顧公共衛生的發展,主要就是為改善環境衛生與工作狀況,增進人口健康。

在職業醫學史上,第一個職業性癌症的案例報告,是1775年英國醫師波特(Percivall Pott, 1714-1788)發表的。他發現掃煙囪工人和陰囊癌的相關。這個著名的病例報告見諸職業醫學與癌症教科書,大家耳熟能詳。但是日前在醫學史教授紐藍(Sherwin Nuland)談論死亡的書中,重讀這個故事,對這個職業病發生的社會與歷史脈絡才有較多認識。

掃煙囪是十八世紀英國最低賤的工作。雖然因為燒煤取暖,家家戶戶都有煙囪,每家的煙囪都需要定期清理,但是又細又長的煙囪,直徑通常只有十二至二十四英吋,再加上高溫及烏黑的煤灰,因此從事這項工作的都是一些貧窮人家的瘦小男孩。他們開始從事這項工作的年齡通常在四至八歲。這些可憐的童工或奴隸,不但三餐不繼、營養不良、長年不洗澡,而且經常是半裸著身體被雇主推入煙囪中工作…。著名的英國詩人布來克(William Blake, 1757-1827)有一首著名的詩,就在描寫掃煙囪的童工悲慘的生活與工作狀態。

除了常年灰頭土臉、全身淤傷、灼傷之外,掃煙囪的工人到青春期之後,特別容易罹患一種痛苦、惡臭並且致命的疾病,一種當時俗稱為「煤灰疣」的皮膚癌。波特是十八世紀英國最著名的外科醫生,他在研究論文中對掃煙囪這個行業以及煙囪工人的陰囊癌,有生動詳盡的描述,對疾病發生的可能原因,以及疾病的潛伏期,都有合理的理論根據和推斷。他推論煤灰是引發煙囪工人陰囊癌的主要原因。這篇研究報告一發表,立刻引起英國國會的注意,修法禁止八歲以下的兒童從事清理煙囪的工作,並且規定雇主每星期至少要讓這些工人洗一次澡。這項法令到1842年又修訂為禁止21歲以下的工人清理煙囪。不過法令歸法令,仍有許多未成年的童工被迫違法工作。直到1863年著名的英國作家京司利(Charles Kingsley, 1819-1875),仍有小說描述這些在社會最底層掙扎,飽受雇主壓榨與虐待的清理煙囪的童工。

至於探討煤灰致癌機轉的毒理學研究,一直到1915年日本北海道大學的山極勝三郎和市川厚一才終於用煤焦油(coal tar)萃取物在兔子耳朵上誘發腫瘤,第一次證明化學物可能導致癌症的發生,也是科學史上第一次在實驗室裡誘發癌症。

「煤」在公共衛生史上,有一段烏黑的歷史:除了清理燒煤產生的煤灰導致煙囪工人的陰囊癌之外;礦場常會發生礦災,是非常危險的工作,煤礦工人長期暴露矽塵與煤塵會導致塵肺症;家戶燒煤取暖導致空氣污染,譬如1952年冬天,發生於倫敦的煤煙大霧還引發居民的死亡率上升;至於燃煤的火力發電廠,則會增加二氧化碳排放,可能是全球暖化的元兇。

近年來的公共衛生政策都強調「以證據為基礎」(evidence-based),但是在科學證據、民眾關切與公共衛生政策三者之間,卻存在非常複雜的關係。與公共衛生有關的研究,包括流行病學、動物實驗與風險評估等,常為解答民眾關切的健康問題而進行,而研究的結果則成為各種風險管理政策的基礎。

1775年到現在,我們對癌症有更多的瞭解。基因、病毒與化學物都可能導致癌症的發生,但是管制日常生活裡的各種化學物質,我們還是仰賴流行病學與毒理學研究。非常不幸地,探討人類疾病與死亡分佈狀況的流行病學研究,和實驗室裡以動物樣本所進行的毒理學研究,研究結果常不一致,因而引發許多爭議。例如台灣舉世聞名的烏腳病研究,有非常明確的環境流行病學研究證據,但是導致烏腳病發生的深井水,到底是砷或是腐植酸,實驗室裡的毒理學研究至今仍無定論。近年來引發民眾高度關切的電磁場議題,也是有環境流行病學研究證據的支持,但是仍無確定的毒理學動物實驗的研究證據支持。而在氯乙烯的案例則是,先有實驗室裡氯乙烯致癌的研究證據,在職業流行病學研究報告之前,就有毒理學家抱持「預警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要求政府降低勞工作業場所的暴露標準,加強對化學物的管制。

從煙囪工人的陰囊癌案例看來,早在毒理學研究證據確定之前,許多對勞工的保護措施,如限制勞工工作年齡、讓勞工洗澡等,都可減少疾病的發生。在現代社會中,煙囪工人的陰囊癌消失了,許多城市禁止家戶燃燒烏煙瘴氣的煤炭取暖,大幅減少清理煙囪的頻率,而清掃煙囪的機器也取代人工。因為科技與社會的變遷,連掃煙囪的工人都消失了。

除了考量科學研究證據之外,我們也要進一步思考公共衛生政策和環境運動的關係。回顧國內外環境與職業病案例,如美國的愛河(Love Canal)、烏本(Woburn, MA),日本的痛痛病(Itai-Itai)、水俁病(Minamata),台灣的塵肺症、RCA女工罹癌,以及輻射屋等,都有受害者團體或是自救會,密切督促政府進行科學研究、補償受害者,以及進行污染整治。

近年來科技與社會的研究(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 STS)發現,污染地區的居民與關切團體,在社區中觀察污染與疾病發生的因果關係,發展出美國社會學家布朗(Phil Brown)所謂的「通俗流行病學」(popular epidemiology),常會挑戰既有的科學知識。學院裡的學者專家,如何將常民的經驗與觀察,納入科學研究,發展更好的科技,是近年來許多科技與社會研究討論的重點。而公共衛生研究為了協助解決科技爭議,除了傳統的流行病學、毒理學與風險評估之外,也需要拓展心理學、社會學與人類學的跨領域合作,才能真正改善我們的環境、工作與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