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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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招商興建的日月行館工地,於2008年1月4日發生工安意外。1名58歲的陳姓女工在舊涵碧樓的基地工作時,突遭塌落的土石活埋而遭不測。
事發當時,日月行館工地的土石塌落,陳姓女工走避不及而遭活埋。經過1小時的搶救挖出時,已全身發黑,無生命跡象。南投警方及工安單位立即調查肇事原因,並要求施工單位進行工地安全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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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核四廠新建工程於2008年1月11日,外包商的1名工人在執行電纜溝渠工程時,被涵蓋箱撞倒,摔落兩層樓深的山坡下,經送醫後不治。另1月9日亦有1名勞工被脫落的板模壓傷,送醫不治。
勞委會針對台電核四廠的工安意外,緊急派員檢查其51處工地,發現工安管理有缺失,立即勒令其中14處工地停工,並罰鍰80萬元,更要求施工業者改善後,需書面申請複檢通過後才能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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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三峽的皇祥建設工地,於2008年1月25日發生1名貼磁磚工人遭倒塌的垃圾輸送管重壓身亡的悲劇。
事發當時,曾姓工人正在垃圾輸送管的下方樓梯間貼磁磚。疑因輸送管內的廢棄物過多,突然崩裂,運輸管板模當場倒塌,曾姓工人頭部遭到重壓,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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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西螺果菜市場後方一家興建中的冷凍廠,於2008年2月16日中午發生大火,施工組長因逃離不及,被燒焦身亡。
據消防局在現場研判,造成此次起火的原因應該是施工不慎,使得阻隔冷氣外漏的保麗龍板起火,加上施工現場是密閉空間,濃煙密佈,施工組長因此逃生不及而造成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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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6號C605標南投縣草屯鎮雙冬高架橋工程,於2008年3月2日發生1名板模工人失足從高架橋墜落烏溪河床,經送醫不治的悲劇。
據警方的調查,林姓板模工人於2日上午獨自在高約17公尺的高架橋,使用千斤頂調整板模,卻突然墜落河床。由於死者身上配戴有高處作業必備的掛勾安全帶,為何沒發揮作用?此外,死者墜落的位置沒有設置護欄,是否涉及人為疏失,都是偵察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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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茄萣鄉興達港區的南端碼頭1艘改裝的工作平台船,於2008年3月2日發生氣爆意外,2名正在進行船體切割改造工程的工人當場死亡,另1名受傷。
事發當時,2名工人正使用乙炔切割甲板。火花引爆船艙的油氣,造成1名工人遭切割的鐵板壓死,1名彈飛落海死亡,另1名頭、手擦傷。高雄縣政府勞工局表示,業者於作業前未檢查船艙,有嚴重疏失。勞委會南區勞檢所將依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開單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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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沙鹿鎮中棲路與三民路口的下水道,於2008年3月27日發生2名管線維修工人吸入過多沼氣,以致昏厥致死的悲劇。
據警方指出,27日晚間8時左右,2名管線工人進入下水道,進行地下管線的維修。但當協力廠商運送維修管線用的氮氣到工地時,卻找不到維修工人,只看到已經打開的人孔蓋。經探頭察看,發現工人都昏倒在下水道裡,立即通知沙鹿消防隊趕往搶救。消防隊員到場後,先將沼氣抽出,再打入新鮮空氣,將2人救出送醫,但仍回天乏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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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於2008年1月2日修正發佈「飲用水水質標準」新規定,參考歐盟訂出戴奧辛每週容許攝取量,我國規範飲用水水質的最大限值為每公升12皮克〈每公升水1兆分之12公克〉。
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於1月3日表示,管制標準發佈後,將給予自來水公司1年的準備期,至少於2009年起,水公司針對淨水廠周邊5公里範圍內的大型污染源,如焚化爐、煉鋼業電弧爐、火葬場等,每年檢查監測1次,違反規定得處以6-60萬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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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於2008年1月25日正式公告「毒性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從2008年7月起,運送毒性化學物質的「罐槽車」必須裝設即時追蹤系統(GPS),否則將處10-50萬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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