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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資訊』月刊第155期

環保工安記事

環保工安記事

    

編輯部

 

  1. 南投縣國姓鄉國道六號北山交流道西行線匝道工程,2010930日下午進行混凝土澆灌作業時,多根鋼架突然傾斜倒塌,重達兩千公噸的鋼筋混凝土節塊瞬間從約55公尺高空墜落河床,造成7人死亡、3人輕重傷,是國道史上最慘重的工安意外事故。

這場重大工安意外的7名罹難者中有6名是印尼外勞,1名臺籍張姓工地領班。經勞委會職訓局清查得知6名外勞並沒有包商國登營造提出的外勞工作許可申請記錄,疑似雇用非法外勞,將依《就業服務法》處1575萬元罰鍰。學者指出該區地質穩定堅硬,施工單位疏失之可能性較高。國工局初步研判可能因灌漿過程導致支撐穩定失去平衡,從而使鷹架出現骨牌效應而整座倒塌,但實際原因仍需進一步調查釐清。

國道六號自5年前闢建以來,迄今已發生9起工安事件,累計至少17人死亡、7人受傷。勞委會勞工檢查處表示,20098月至20108月,國道六號北山交流道每月都進行一次勞檢,其中有12次工安檢查不合格而被勒令停工,最後一次還依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罰款六萬元。

  1. 台東縣大武鄉2010930日傍晚於南迴公路加津林段旁產業道路發生一起土石崩塌的工安意外,一名工人遭到活埋,挖出時已無生命跡象;另兩名工人逃脫時被倒塌板模壓傷,幸無大礙。

意外發生時,三名工人正在進行邊坡擋土牆灌漿工程,突然間邊坡土石急速崩落,金姓工人不幸遭倒塌板模壓住因而慘遭掩埋。包商信衝營造負責人表示,該起工程為八八風災重建工程之一,由於限期3個月內完工,日前因風災來襲已停工多日,只好連夜趕工,不料竟發生意外。

  1. 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新建大樓於20101010日發生黃姓玻璃清潔工失足墜樓身亡的意外事件。該名工人在挑高三樓外窗台擦拭玻璃時,疑踩空墜落十多公尺高地面,頭顱、骨盆和大腿嚴重骨折,送醫急救不治。檢警初步調查現場並無合格的安全防護裝備,將調查追究工安意外責任。

  1. 國道高速公路局苗栗縣銅鑼段於20101020日抽換纜線,未料張姓男子剪線時竟發生觸電,警告同伴不要進入人孔後隨即暈過去,同伴想搭救已經來不及。

警方表示兩名工人於該路段進行電纜抽換工程,施工前先將南、北兩端電源切斷,並以馬達抽乾人孔內積水後,張姓工人進入人孔剪電線卻不幸發生觸電。台電人員趕抵現場先確定沒有漏電後,消防員以繩索綁住張姓工人,但拉出時已無生命氣息,急救不治。張姓工人究竟是電擊致死,或是觸電暈倒溺水死亡,苗栗檢警將進一步相驗。

  1. 台電深澳電廠拆廠工程於20101024日傳出意外,梁姓工人因鋼架鬆脫崩落而自11 公尺高處墜落,頭部嚴重擠壓變形死亡,另一名工人因緊抱一旁支架而逃過一劫。

施工當時工人於意外發生10分鐘前曾抱怨平台鋼骨有點生鏽,未料10分鐘後鋼骨突然鬆脫,梁姓工人站立處無支架可以攀附,因而從鋼架摔至約4層樓高的地下一樓。警方表示,梁姓工人頭部墜地,連戴著的安全帽也已破裂,身上雖綁有安全帶繩索,施工時卻無處可以鉤掛,才會因平台鬆脫墜樓。檢警已會同法醫相驗,檢方並指示北縣勞工局勘查,以釐清是否有人為疏失

  1. 和信電訊於20101025日晚間拆除台中市學士路83號樓頂的基地台,吊車吊掛拆除的基地台到地面的過程中,疑因風力過大,吊臂不堪負荷而折彎90度,2噸重的基地台因而鬆落墜地,當場壓死樓下正要騎車的台灣體育學院王姓學生。

目擊者指出當時工程單位根本沒作任何封鎖路段措施,也無工程人員指揮交通警告行人;吊車司機則強調施工時有封鎖現場,是王生等人硬闖封鎖線。警方懷疑是起重機噸位不足,或是工程人員操作失當等其他原因肇事

  1. 春雷工程公司謝姓工人2010111日晚間於台北縣淡水鎮大忠街地下3.6公尺處施作污水下水道接管工程,突然坑道壁土方崩落將他壓在坑底,搶救後送醫不治。

警方調查,意外發生當時,謝姓工人在坑道內作業,老闆與兩位工人在坑道口監看路面土石穩定狀況,突然坑道內重約0.5 公噸土方崩落,將謝姓工人壓在坑道底部。家屬質疑老闆企圖卸責,不但未報警,甚至要求工人回填土石並蓋上鋼板,沒有保留事故現場。警方於偵訊後將李姓老闆依業務過失致死罪送辦

  1. 一名王姓國道清潔工於2010115日在員林收費站附近路肩撿拾垃圾時,遭一輛暫停路肩後啟動的大貨車輾過下半身,因失血過多死亡。國道三隊循線查獲肇事司機,警方研判死者可能蹲在車頭前撿垃圾而閃避不及,除開單告發司機違規停車,也依過失致死罪送辦。據國道三隊員林分隊長指出,該收費站南北雙向的路肩常有大型車輛違規停放,即日起將加強巡邏取締,違者依《高速公路管制規則》可處3,000 6,000元罰款。

  2. 新竹縣關西鎮中豐路台芯實業公司倉庫於2010 115日發生不幸工安意外。彭姓男子於駕駛堆高機搬運每捲重達800公斤的紙捲時,頭部被異物壓扁當場慘死。救護人員趕抵現場後,發現彭姓男子已無生命跡象,但無法判斷是被紙捲砸中或是被堆高機撞到而昏倒後再被運作中的堆高機身壓扁。當時因彭姓男子獨自在倉庫內作業,現場並無目擊者,明確死因尚待深入調查。

  3. 王姓工人2010118日於台北縣土城市一處工業大樓11樓頂樓工作平台施作電梯井防火工程時,不慎墜落至地下2樓,送醫不治。

江姓工地主任表示,每次上工前都會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並要求工人在每樓層平台工作時,務必將安全帶扣在護欄上。警方發現第一天上工的王姓工人身上繫有安全帶,但扣環並未扣在安全護欄上,過失責任仍須勞檢單位進一步調查。

  1. 台北市中山北路、長安東路口一處新建高級住商大樓於20101124日發生大型石板壁倒塌,正在1樓施工的陳姓工人被壓住,其他同事因無力抬起石壁,待救難人員趕來以破壞器械及眾人拉抬方式救出後,陳姓工人仍因大量出血而不治。

警方調查,事發當時有4名工人正在切割1樓59及61號之間的大廳牆壁以打通兩邊。周姓工頭承認施工不當,使切割的牆壁未能如計算朝逆向倒塌,導致陳姓工人被重達一噸的大型石板壁壓死。警方於偵訊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周姓工頭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1. 兩名清潔工於20101129日在台北縣林口鄉「領袖花園」建案一處工地清理鷹架時,未被要求綁上安全鎖,便踏上20公尺高的鷹架通道,未料支架鋼釘鬆脫導致鷹架崩塌,兩名工人直接墜地,造成一人頭部重創當場慘死,另一人送醫也傷重不治。

建商強調事前有發給兩名工人安全帽與安全繩索等配備,但勞委會北區勞動檢查所初步勘查,認為工安意外的確有違法之實,已強制要求停工以釐清責任。事發後負責該工地鷹架設備的海盟工程公司指出,發生意外的鷹架設備是約半年前搭建,當時已通過勞檢所檢查,且每週都有進行例行安檢與維護。由於工人是因鷹架崩塌身亡,警方在偵訊後已先將海盟工程公司負責人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1. 高雄市一家環球水泥小港混凝土廠於2010127日發生11傷的工安意外,兩名清潔工因撿拾掉落砂石槽內的工具,被鬆動坍塌的砂石活埋,警消趕赴搶救後,其中一名工人緊急以繩索吊掛拉起送醫,幸無大礙;但另一名工人6小時後才被吊出,因窒息太久宣告不治。

據警方調查,意外發生時,兩名外包清潔工人在砂石槽上方清除積砂,不慎將鐵鍬掉進滿是細砂的槽裡,兩人爬到砂石槽邊,由李姓工人在上方戒護,楊姓工人獨自下去撿拾,結果槽邊砂石突然鬆動向下坍塌,兩人慘遭活埋。李姓工人表示,被掩埋當時工廠正在進行各項作業十分吵雜,他曾試圖喊叫求救,可惜無人聽到。警消表示事故地點空間狹隘施救不易,加上槽中砂石不斷滑落,導致救援任務極為困難;歷經6個多小時搜救,才終於在砂石槽10公尺深的出料口發現楊姓男子的手,最後是以吊掛方式將已無氣息的楊姓男子從細砂堆吊出。

  1. 聯茂電子位於桃園縣平鎮工業區的工廠於20101210日清晨發生重大工安意外,該廠含浸區調膠課突然氣爆,近百桶50加崙裝丙酮溶劑被引燃爆炸,大火延燒2小時,造成員工14傷,其中重傷3人有生命危險。北區勞動檢查所勘查後已勒令停工,待調查結果究責。

消防人員調查發現,死者王姓工人係負責銅箔基板上膠工作,所用的膠含30%的丙酮,操作過程中若有火花極易引發氣爆;而王姓工人上膠機附近有配電盤,加上當天空氣乾燥,衣物易生靜電,都有可能產生火花,出事原因仍待鑑定。

  1. 生產珠光紙的南亞公司嘉義塑膠二廠於2010103日因電控室一滴外洩的熱煤油,碰觸到高溫引燃廠房內易燃的水性樹脂、甲苯、石灰石及潤滑劑等化學物質,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導致附近惡臭、濃煙密布;因現場消防設施無力招架,九層樓高的自動倉庫及生產線全部付之一炬,損失尚難估計,幸無人員傷亡。

由於法定的異味環保標準限值為50,但在廠區周界地區測值已達137,廠房門口更達229,超限嚴重。嘉義縣政府環保局除依空污法第32條開罰100萬罰款外,並勒令南亞塑膠二廠停工檢查。

  1. 20101028日六輕總體評鑑,負責分析六輕附近地區空氣品質變化的聯合大學環境與安全衛生系教授顏有利表示,六輕建廠後,雲嘉南空品區的臭氧濃度增高,嘉義朴子及新港空氣不良日數上升3%,台南空氣品質不良日數上升2.5%,甚至比六輕所在的雲林及彰化臭氧污染嚴重。台西測站的二氧化硫小時值亦逐年成長,到2005年甚至高達一年有108次超過50 ppb。

顏教授的資料來源為環保署從19942008年的監測資料、六輕自行監測資料及六輕開發過程中的環境報告。環保署空保處表示,六輕有300多根高聳的煙囪,空氣污染物經由煙道在高處排放,影響區域較廣;由於雲嘉南同屬一個空氣品質區,環保署希望六輕空氣污染物減量,也要對外來的污染物加以考量。

此外,根據環保署公告標準,燃燒塔一年使用時間應低於100小時,但六輕總體評鑑小組發現,六輕將限用於緊急狀態的燃燒塔當成一般處理設施使用,全年操作時間高達8,000多個小時,幾乎全年無休。由於燃燒塔很高,官方稽查不易,如同「合法的暗管」,台塑在這方面仍有相當大的改善空間。

  1. 環保人士於20101110日在石門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內(台七線指標46公里處),當場抓到中華電信包商進行中的道路挖掘工程掩埋焚化爐底渣。由於底渣常具有毒性,環保人士立即向桃園縣環保局檢舉;並有學者進行快篩檢驗,初步發現這批底渣的重金屬鋅、銅含量高達土壤管制標準限值的23倍。

桃園縣環保局獲報後到大溪鎮復興路一段稽查並取樣檢測,初步測出酸鹼值接近14的偏高鹼性,重金屬含量數據則需數日後才能出爐。但因當時尚未進行電腦座標套圖,無法得知該施工路段是否確屬水源保護區。

包商喊冤強調這批底渣是合法購得,並無污染之虞。然而依據201075日環保署修正公布的《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底渣不得用於水源保護區。環保署廢管處表示,若查證焚化爐底渣確實被埋在水源保護區內,將依法先開罰。

  1. 20104月間環保團體檢舉台61線台南大學七股校區至鯤鯓路段遭非法偷埋大量爐渣,檢調單位5月會同環保單位開挖取樣,由環保署環境檢驗所檢測的報告於在20101117日出爐。除了重金屬鉛、鎘高達標準限值的12倍,還發現環境荷爾蒙戴奧辛鎘高達標準限值的2.27倍。另外,也確定爐渣中夾雜毒性很強的物質「集塵灰」。集塵灰是電弧爐煉鋼產生的灰塵,這些是資源回收的廢鋼熔煉,成分複雜,幾乎都含有重金屬及戴奧辛。學者批評政府管制不力,使台61線淪為爐渣掩埋場。環保署廢管處表示,若確定重金屬超限,則必須移除。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基金會表示待爐渣清除後,將進一步檢測下方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已遭到污染;如果確定污染,則依法將列為控制場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