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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資訊』月刊第183期

食品安全管理與安全文化

食品安全管理與安全文化

    

王秋森

發生於兩年前(2011年)的毒起雲劑事件在消費者的心中餘悸猶存的時候,今年又發生了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事件。

根據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今年5月13日發布的新聞,該局抽查市售澱粉類產品25件及相關製品49件結果顯示,計有5件相關製品檢出順丁烯二酸(Maleic acid) 。這5件製品中的順丁烯二酸的來源是其製造時使用的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

食用化製澱粉係在穀粒或作物根部的天然澱粉加入少量化學物質處理後經主管機關核准使用的食品。其加入化學物質處理的目的主要在於提升彈性的口感。目前業經核准使用的化製澱粉計有21項,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並未獲得核准。根據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6月20日發布的新聞,違規澱粉包括地瓜粉、蕃薯粉、酥炸粉、黑輪粉、蚵仔煎粉、在來米粉、清粉、澄粉、粗粉等;受影響的市售食品包括粉圓、芋圓類、板條、魚肉煉製品類(關東煮、黑輪)、肉圓、豆花、粉粿、粉條、肉羹、年糕、米粉及水晶餃等。違規產品回收封存共計約636.99公噸,其中已銷毀446.15公噸,預計於6月底前完成銷毀。涉案業者計有經銷順丁烯二酸酐盤商1家與經銷商3家,以及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製造廠9家與銷售商71家。

在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事件發生後,立法院於5月31日快速完成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此修正案旨在消除現行食品衛生相關法規與執行面上所遭遇的問題,針對食品安全控管和風險評估、輸入食品管理、食品檢驗管理、國內食品業者管理等項目予以強化,食品業者的責任及違規行為罰鍰與刑責亦予加重。

風險評估的加強是此次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的要項之一。依據此修正案,中央主管機關對於重大或突發性食品衛生安全事件,得依風險評估或流行病學的調查結果,公告採取必要管理措施。食品衛生安全是消費者時時刻刻都會關心的問題,媒體於報導食品衛生安全事件時,若未同時提供相關健康風險資訊,則極易引起消費者不必要的恐慌。毒性化學物質的健康風險依其毒性及暴露劑量而定。以此次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事件為例,順丁烯二酸屬於低毒性化學物質,歐盟將成人每公斤體重每日耐受量(Tolerable Daily Intake)定為0.5 毫克。以60公斤的成人計算,其每日耐受量為30 毫克。假設每公斤產品中含有400 毫克順丁烯二酸,一個消費者每日食用30公克產品,則每日所攝入順丁烯二酸的劑量為12 毫克,仍低於60公斤成人每日耐受量30 毫克。因此只要避免超量食用該產品,並不會導致健康危害。

法規能否充分發生效力取決於主管機關是否能切實執行,期待衛生主管機關今後能落實食品衛生管理法,強化食品衛生安全監測體系,以防範食品衛生安全事件於未然。而除了法規面與執行面,亟待強化的是飲食的安全文化。毒起雲劑與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兩次事件均係業者蓄意添加毒性化學物質所引起的。加重罰則固然可對蓄意的違法行為產生一定程度的嚇阻作用,但若能強化整個社會的安全文化,引導業者重視其產品的安全性,則將更能提升食品安全水準。與安全文化有密切相關的是企業社會責任。有些大型食品企業在被查出其產品含有毒性化學物質時,竟然聲稱其原料購自上游的供應商,因此自身也是受害者,這是極不負責任的態度。業者的社會責任之一是監督其上游供應商,掌握其使用的原料,以防止毒性化學物質進入食品鏈。

食品衛生安全水準的維護需業者、主管機關、民間消費者團體、媒體以及消費者共同努力。若業者能克盡企業社會責任,主管機關能忠於食品安全管理的職守,民間消費者團體能做好監督的角色,媒體能提升報導品質,而消費者能提高對食品衛生安全的要求,則可避免重大或突發性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