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廠於前(2011)年3月11日遭受超強海嘯襲擊,其備用柴油發電機燃料供應系統被沖毀。一至三號機的冷卻系統因此喪失功能,導致燃料棒溫度大幅升高而引發氫氣爆炸,大量的放射性物質被釋放到大氣中。根據核災發生後的分析,一至三號機的反應器於海嘯來襲後80小時內即已先後熔毀。
熔毀的反應爐仍會繼續釋出熱能,其溫度必須依賴持續灌水作業方能控制。一至三號機雖於爐心熔毀六個月後達成冷停機狀態,目前每天仍需耗用約400噸的冷卻水。使用後的冷卻水含有高濃度的放射性物質。為了存放這些放射性廢水,東京電力在福島核一廠內裝設了約1,000座儲水槽,每座儲水槽可容納約1,000噸廢水。其中約有350座是在爐心熔毀後,使用螺栓將鋼板接合而成的應急代用品;其接縫僅以塑膠材料密封,因此容易導致洩漏。福島核一廠於今年8月19日發現其中一座儲水槽已外洩三百多噸廢水。
此次洩出的廢水含有高濃度的鍶-90和銫-137等放射性物質。未穿防護衣的工作人員暴露10小時即會出現噁心、白血球數目降低等放射病症狀。日本原子力規制委員會業已依據國際核子及放射性事件級度表(International
Nuclear and Radiological Event Scale, INES)將此次放射性廢水外洩事件評為第3級。國際核子及放射性事件級度表係國際原子能總署(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於1990年訂定的。此項級度表將核子及放射性事件依其嚴重程度分為
8個等級;最高為第7級(重大事故,Major
Accident),最低為0級(Anomaly,異常,尚無安全問題)。第3級則為嚴重事件(Serious
Incident)。福島核一廠氫爆釋出的放射性物質總量,估計約達1986年發生於前蘇聯境內的車諾比爾核災所釋出的10%至20%。依據國際核子及放射性事件級度表,車諾比爾核災與福島核災均評為第7級。
除了儲水槽洩出的放射性廢水,福島核一廠山邊每天約有400噸地下水滲入一至三號機的地下室而遭到放射性物質的污染。前述儲水槽洩出的放射性廢水勢將會與這些受污染的地下水混合。東京電力雖已在福島核一廠海邊建構了地下屏障,受到放射性物質污染的地下水仍能繞過屏障而滲入海中。兩年多來福島核一廠附近的海域因放射性廢水的大量流入而使漁業受到重創。
東京電力在福島核一廠內裝設的儲水槽目前有93%已裝滿放射性廢水。對於每天新增約400噸廢水的問題,東京電力必須思考如何因應。而350座緊急裝設的代用儲水槽則時時有發生洩漏的可能。更長遠的挑戰則是這些放射性廢水應如何處置。
核災的善後處理包括許多棘手的作業,放射性廢水的處置僅是其中一項。熔毀的反應器需要20至25年的時間方能清除,拆除下來的高強度放射性物質必須妥於儲存;核電廠附近地區受放射性物質污染的表土必須加以刮集掩埋。兩年多來東京電力在放射性廢水的存放作業犯了不少差錯,因此日本政府已決定積極介入福島核災的善後處理。
反觀台灣的核安問題,台電聲稱業已根據福島核災經驗建立了一項斷然處置機制,在爐心出現熔毀危機時,授權各核電廠現場主管將海水灌入反應爐,俾及時阻止爐心熔毀。值得指出的是,這項斷然處置機制有許多連帶問題。諸如:如何確保用於灌入海水的裝置與電源在超強的地震與海嘯來襲時不會毀損失效
? 需要灌入多少海水才能阻止爐心熔毀 ? 受放射性物質污染的海水應如何存放 ? 即使能避免爐心熔毀,灌入海水的反應爐將無法再使用,其拆除作業需要多少費用
? 拆除下來的高強度放射性物質應如何儲存 ?
福島核災顯示,核災的善後處理非常棘手。因此,在思考核安問題時,應將核災的善後處理納入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