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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資訊』月刊第190期

您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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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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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據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於201310月公布之研究結果,台灣於20072012年間共發生154件感電死亡職災,平均每年有26名勞工死於感電職災。而感電罹災最常見的三種原因為:未斷電就進行活線檢修安裝作業、電氣設備絕緣劣化造成漏電及靠近高壓線未保持安全距離。該調查亦發現近年來感電事故有上升趨勢。如欲防止發生感電事故,您知道勞工和雇主應該特別注意那些事項嗎?

  1. 勞委會於20131011日公布防爆電氣設備產品型式檢定的防爆性能測試結果。報告內容指出,從20111月至20139月止,國內製造商或進口商申請送檢的防爆電氣設備產品件數總共1,373件,不合格率10.8%;其中,國內製造者計122件實測不合格,占8.89%;國外進口者實測不合格27件,占1.96%。為防止電氣火花引起火災爆炸事故,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必須具有防爆性能。因此,勞委會為確保勞工作業安全,特委託工業技術研究院依國家標準CNS 3376及國際標準ISO 60079辦理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業務。根據該調查結果,您知道不合格產品的主要原因為何?

  1. 台北市勞動局20131月起推出「職災地圖與工安好宅圖」,揭露營繕工安事故。根據勞檢處統計,2013年共發生8件重大職災死亡,其中有2件因屬民宅個資隱私,目前僅公布6件職災工地,包括台大社會科學院、官景、吉鴻電子文德辦公大樓、信義聯勤、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及台北資訊園區等工程建案。勞動局並於201310月中旬發函地政局,要求不動產仲介同業公會等機構,將工程職災列為不動產交易「權利告知書」之登載項目。此外,北市府勞動檢查處於20131225日和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共同簽署「安全伙伴結盟」,未來不動產業者在銷售物件時,若該物件在施工過程中曾發生重大職災,即會主動提供相關資訊,供消費者參考。勞檢處在公布職災地圖時,將與不動產業者合作,新增「肇災處」項目,確認意外發生的樓層、基地位址等詳細資訊,以期達到資訊透明化的目標。您知道一般民眾如何查詢職災地圖的相關資訊嗎?未來職災地圖是否將推行全國?

  1. 勞委會於20131025公布台灣營造業十大危險工作,這十大危險工作主要發生在中小型營造工地,災害類型以墜落為主。該等工地之勞工安全衛生經費及安全管理能力較為不足,且勞工多無一定雇主或派遣工,其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危害辨識能力較為不足;另外,中小型營造工地因數量多且作業時間短暫,欲藉由勞動檢查減災也有實質困難。您知道營造業十大危險工作為何?

  1. 勞委會於20131119公布發生重大職業災害造成勞工死亡之十大危險行業,此十大危險行業每年平均造成15名勞工死亡,平均死亡百萬人率為270,也就是說,每年每百萬勞工中就有270人死亡,為全產業勞工死亡百萬人率328倍。您知道發生重大職災導致勞工死亡的十大危險行業為何?而其災害發生原因主要為何?

  1. 行政院會於20131121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函請立法院審議。衛生福利部於20115月塑化劑污染食品事件全面檢討修法後,由於又發生食用油品等食品安全事件,故再次修法提高罰鍰及刑責,並納入食品3級品管概念,亦即業者自主管理─認證單位檢驗─政府抽驗管理3級,並增訂成立食品安全保護基金,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國人健康。您知道該草案之修正要點為何?

  1. 新北市為推動勞動安全,勞工局於201312月首創全國訂定《加強公共工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及獎勵作業要點》,在招標文件規定取得市府5,000萬元以上公共工程的營造廠,申報開工後6個月內必須取得勞檢處之「營造工地承攬管理認證標章」,以確認各項設施符合規範,否則將按日扣罰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費1%做為延遲違約金。另外,獲得新北市優良公共工程特優獎的廠商,一年內可享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減收50%優惠。您知道為何新北市勞工局選擇從市府公共工程開始示範以激勵營造商做好工安嗎?

  1. 環保署為與國際環保潮流接軌,參考世界各國執行柴油車排放粒狀污染物(即黑煙)之管制,於20131211日增訂《柴油汽車黑煙排放不透光率檢測方法及程序》(以下簡稱不透光檢測方法),預定201511日起施行。您知道本次增訂公告之不透光檢測方法其施行重點為何?

  1. 行政院環保署2000年開始推廣搖籃到搖籃(Cradle to Cradle,簡稱C2C)設計概念,更在2012年協助工業技術研究院成立「搖籃到搖籃策略聯盟」,截至201312月已集合44個企業加入會員,以強化產業對綠色設計理念之配合意願。您知道什麼是所謂的「搖籃到搖籃」概念嗎?

  1. 總統於20131212明令公布《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案,將於2014年啓動我國化學物質源頭登錄制度。本次修正增訂第7條之1、第7條之2、第24條之1及第35條之14條文,並修正13條文,總計增修訂17條。透過該法授權訂定之《化學物質登錄辦法》,可有效掌握製造或輸入我國的化學物質,以及強化第4類毒性化學物質的管理。您知道根據該法授權訂定的相關子法包括哪些?目前規劃的重點為何?

  2. 考量溫室氣體導致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間接衝擊及損害生活環境,環保署於201259日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六氟化硫及全氟化碳等溫室氣體為空氣污染物」,並於20131213日將現有之《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增訂車輛二氧化碳排放標準。您知道新增訂的車輛二氧化碳排放標準之主要內容為何?

  3. 環保署於200111發布之《土壤污染管制標準》,自實施以來,並未針對列管項目進行實質修正,由於近年國內經濟活動與產業環境變動,產生之污染物質趨於多元,且國內外風險評估與參考資訊逐漸完備,需務實考量環境風險控制與土地利用效益,故於20131216日預告《土壤污染管制標準》修正草案。您知道本次修正之重點為何?

  4. 環保署於200111月發布之《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自實施以來,並未針對列管項目進行修正,近年由於國內產業環境所產生之污染物趨於多元並有潛在健康風險之虞,因應國際趨勢及考量國內產業發展與實務需求,環保署乃於20131218日正式修正發布《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您知道本次修正之重點為何?

  5. 環保署為改善空氣品質,於20131224日修正發布《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新增「疏濬工程」的工程項目,並予以分級,做為地方政府進行污染管制及向營建業主徵收空氣污染防制費(以下簡稱空污費)的依據。您知道此次修正的原因為何?

 

 

 

 

 

【答案】

  1. 針對感電事故防範,勞研所提醒勞工於工作時須注意以下事項:(1)使用機械設備前,應檢查線路絕緣,不可有破損情形;(2)安裝或檢修機械設備前,應確實執行斷電、掛牌及上鎖;(3)從事電氣作業時,應戴電工安全帽及使用絕緣用防護具等;(4)從事活線作業時,應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5)在高壓線附近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6)每月應測試漏電斷路器功能及定期檢查接地狀況。而雇主則應辦理以下事項以防止勞工感電:(1)絕緣保護部分若有破損,應立即檢修或停用;(2)安裝或維修機械設備時,應確實執行斷電、掛牌及上鎖;(3)勞工於高處從事電氣作業時,應提供電工安全帽及安全帶,以預防感電及減少因觸電而發生之墜落傷害;(4)設備與線路應依法規要求設置漏電斷路器,尤其在潮濕、金屬板或鋼架等導電性良好場所,使用攜帶式或移動式電動機具時,應設置漏電斷路器;(5)機械設備應確實施行接地;(6)電焊機要裝自動電擊防止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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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據勞委會之統計分析,不合格產品中以耐壓防爆構造型式測試發生引火現象為最多,計58件,肇因於防爆功能不充分。此外,實施撞擊試驗時,發生本體破裂者計32件居次,此乃肇因於強度不足。目前勞委會已公告強制列檢品目,計有「防爆燈具」、「防爆電動機」及「防爆開關箱」等3項。此外,防爆燈具送檢產品之不合格率29%為最高,主要原因在於一般燈具製造商看好市場潛在需求,雖有意願投入製造防爆燈具的行列,惟專業技術層次尚未達到國家標準要求之安全規格水準,導致目前檢測失敗率仍偏高。防爆電動機產品申請件數則為送檢商品數量最多者,申請檢定件數占總申請量的56%,不合格率僅0.43%,屬不合格率最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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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台北市職災地圖可由網路直接連結以下網頁查詢而得:http://media.doli.taipei.gov.tw/map/。根據勞委會勞工檢查處處長表示,未來職災地圖是否推行全國,由於涉及《勞工安全衛生法》與《消費者保護法》,目前已交付法規會研議,但消保法並非勞委會主管,若付諸全國推行還須行政院跨部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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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營造業十大危險工作居首的是「屋頂工作人員」,災害原因主要為踏穿屋頂或自屋頂邊緣墜落,20102012年期間平均每年死亡16.3人、死亡千人率為20.91。其次為「金屬結構預備及組合人員」,災害原因主要為鋼結構及鋼板組合時墜落,年平均死亡11.3人、死亡千人率為2.17。排名第三為「營建工程清潔工作人員」,災害原因主要為清潔作業時自電梯口、管道間及樓板邊緣墜落,年平均死亡10.3人、死亡千人率為1.34。第4至第10名分別為「焊接及切割人員」、「其他營建構造人員(含鷹架工)」、「模板人員」、「推土、吊車、起重機等移運設備操作人員」、「油漆、噴漆人員」、「鋼筋彎紥人員」、「空調及冷凍機械裝修人員」。如以罹災人數分析,近3年死亡人數合計仍以「屋頂工作人員」49人最高,其次「模板人員」46人,「推土、吊車、起重機等移運設備操作人員」39人再次之,「金屬結構預備及組合人員」34人排名第四,「營建工程清潔工作人員」31人排名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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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委會分析20102012年勞工安全衛生法事業單位發生重大職業災害導致勞工死亡資料,發現最危險的是土木工程業,3年合計死亡143人、平均死亡百萬人率為430;第2名為其他礦業及砂石、土石採取業,3年合計死亡雖僅4人、但因從業勞工人數少,平均死亡百萬人率高達350;排名第3名為其他營造業,3年合計死亡46人、平均死亡百萬人率為331;其餘第4名至第10名依序為「用水供應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建築工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及資源回收業」、「廢()水處理業」、「基本金屬製造業」及「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其中營造業有土木工程業、其他營造業、建築工程業分占第136名,代表營造業勞工暴露於高風險作業。此外,第9名的基本金屬製造業、第10名的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其勞工死亡風險分別為全產業之6倍及5倍,亦為製造業之6倍及5倍。尤應注意者為第7名及第8名的「廢棄物清除、處理及資源回收業」、「廢()水處理業」,其勞工死亡風險分別為全產業平均之7倍及6倍。勞委會並進一步分析這十大危險行業的災害發生原因,以勞工從事屋頂作業、營建物之裝潢、油漆、清潔、修繕及施工架作業時發生墜落災害佔最多,其次依序為勞工從事營造作業時發生土石、施工架、營建物、鋼板等之倒塌、崩塌災害,勞工於工作中發生遭外來車輛、起重機、營建機械、堆高機撞擊災害及勞工於從事機械、設備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時發生捲夾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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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一)明定食品業者使用或販賣之產品原材料、半成品與成品應自行檢驗或送其他實驗室檢驗,如未依規定辦理,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二)受託辦理食品業者衛生安全管理驗證、認證之檢驗機構、法人或團體,以及受託辦理檢驗機關()、法人或團體認證,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管理辦法,如未依規定辦理,得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三)有害人體健康、攙偽或假冒等食品禁止行為之罰鍰,提高為6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四)產品標示、廣告、宣傳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等規定之罰鍰,提高為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五)攙偽或假冒、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之刑度,提高為5年以下;為加重法人或其代表人之責任,提高其罰金額度。(六)明定因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除應發還被害人外,屬犯人者,應予沒收,如無法沒收,應追徵其價額,必要時得酌量扣押其財產。(七)明定主管機關為維護食品衛生安全,保護消費者權益,得成立食品安全保護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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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近三年來,新北市職災死亡人數達117人,其中營造業佔61%;而營造業職災死亡人數中,公共工程佔23%,民間工程佔77%,因此勞工局希望先從市府的公共工程開始示範效用,以激勵大型營造廠商率先做好工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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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該檢測法施行重點包括以無負載急加速之不透光率試驗法為標準檢測方法,並採用不透光式煙度計作為量測儀器;另為遏止試驗車輛不當擅調及落實車輛維修保養,新增程序中增訂「試驗車輛之車齡小於等於10年者,其馬力比不得低於45%;試驗車輛之車齡大於10年者,其馬力比不得低於40%,未達前述標準者予以退驗。」規定。此外,新增程序內容中亦增訂「出廠日期於20141231日以前之使用中車輛,依本測試方法及程序測試不合格者,得採用污染度(%)之測定方法,依『柴油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實施,並以其試驗結果作為最終測試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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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搖籃到搖籃C2C)設計理念是德國布朗嘉教授所倡議,透過搖籃到搖籃設計,不僅減少原物料開採,讓材料資源循環利用,更有助於展現產品內涵,提升產品價值。麥克布朗嘉認為企業應放棄傳統的廢棄物處理模式,而應轉由源頭設計著手,也就是從選取使用原料的階段就必須符合材料健康性、材料循環再利用性、再生能源使用及碳管理、水資源管理、企業社會責任,最後產品可利於分解或可再利用製成他物,不斷透過循環再利用,讓地球的垃圾減量。搖籃到搖籃設計理念推廣至今,台灣已有五家廠商的產品通過搖籃到搖籃認證(C2C certified),除落實「取之於自然,用之不竭」的觀念,充分實踐環保5R(減量,Reduction-再使用,Reuse-物料回收,Recycling-能源回收,Energy Recovery-土地新生,Land Reclamation),C2C更融入Redesign(重新設計)的概念,對於我國綠色企業的發展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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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據該法授權訂定的相關子法須於1年內完成訂定發布,各相關子法包括:《化學物質登錄管理辦法》、《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施行細則》、《第4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化學物質登錄委託審核辦法》、《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申請收費標準》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應變車輛管理辦法》等。環保署指出,該法納入化學物質源頭登錄制度,要求製造或輸入化學物質者,應向環保署申請登錄化學物質資料,登錄內容包括製造或輸入情形、物理、化學、毒理、暴露及危害評估等,經環保署核准登錄後,始得製造或輸入,相關執行的細部內容,將於子法《化學物質登錄管理辦法》(草案)明訂,目前草案規劃包括:(一)新化學物質登錄:依不同類型與種類,分為標準登錄、簡易登錄及少量登錄等3種登錄;(二)既有化學物質登錄:分階段分批次指定登錄。環保署表示,目前規劃之《化學物質登錄管理辦法》(草案),將考量我國國情及國際管理趨勢,持續與各界研商,並邀集各界就化學物質登錄噸數級距、種類、登錄資料、登錄後定期提報製造、輸入量及方式、資訊公開等充分討論後,據以建立化學物質源頭登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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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針對車輛之二氧化碳排放,目前環保署的第一階段管制對象為小客車,為達成國家節能減碳之政策目標,以2009年為基準年,設定自2015年起達到新車二氧化碳排放減量15%的目標,並參考歐盟小客車二氧化碳管制標準,訂定國內管制標準。管制標準之設定係採用歐盟線性車重目標曲線 (linear target curve) 的管理方式,並採整廠銷售加權平均計算方式做為二氧化碳排放申報值。歐盟之管制標準值訂為130 g/km,但另有規定車輛全年度銷售30萬輛以下之特定製造廠商可放寬25%。由於我國全年度小客車新領牌照車輛低於30萬輛,故參考前述規定,將我國之管制標準值設定為163 g/km (130 g/km ×1.25),所訂之二氧化碳管制標準與歐盟相當。另外,為鼓勵廠商進口或生產低碳排放車輛,增訂電動車或油電混合車等低碳排放車輛之二氧化碳排放量超級額度認定規範,且明定低於排放標準之額度可於有效期限扣抵使用;並針對國外認可使用之環保創新技術同步採認扣除,藉此鼓勵車廠製造或進口低碳排放車輛販售予消費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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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環保署指出,本次預告修正草案之重點如下:(一)修訂砷、鉻、銅、鉛、鋅計5項重金屬管制標準值,並新增工業區重金屬管制標準;(二)鑑於國內土地使用管制現況及工業用地變更特性,為確保污染物之風險管理效益,新增工業區重金屬管制標準之適用範圍將限於完整專用之產業活動用地。此處工業區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6條第3項第1款規定之工業區;(三)增訂17項管制項目,分別為:有機化合物9項(氯苯、二氯甲烷、氯甲烷、1,4-二氯苯、1,1-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1,1,2-三氯乙烷、1,1,1-三氯乙烷、甲基第三丁基醚)及其它有機化合物(火炸藥類)8項(2,4,6-三硝基甲苯、1,3,5-三硝基苯、環三亞甲基三硝胺、環四亞甲基四硝胺、硝基苯、間-二硝基苯、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本次新增訂17項管制項目已於20121025日預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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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次修正之重點如下:(一)為預防地下水污染惡化及掌握地下水品質,監測項目區分為「列管項目」及「背景與指標水質項目」兩類管理。「列管項目」總計50項,項目與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一致,各項目監測標準值為管制標準值之二分之一,以落實雙門檻制度及達成地下水污染預防之目的。「背景與指標水質項目」總計9項,維持現行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列管之鐵、錳、總硬度、總溶解固體物、氯鹽、氨氮、硫酸鹽、總有機碳共8項,新增總酚項目。持續監測「背景與指標水質項目」可建置臺灣地下水背景水質資料,隨時掌握水質狀況,以作為水資源規劃、利用及污染防治政策擬訂之參考;(二)新增條文說明依監測目的不同,各級環保機關得檢討及調整監測項目及頻率:地下水監測目的為區域背景水質調查者,依歷年水質調查結果檢討及調整。地下水監測目的為污染調查及查證者,依場址污染特性、污染改善進度及調查結果檢討及調整。本次修正條文自20141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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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此次修正主要是因已公告修正的《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201411日生效)中,新增了「疏濬工程」的類別及費率,並依施工規模及是否屬該辦法管制對象,將費率分為3級,但因營建工程等級的定義是在該辦法規定,因此該辦法必須配合修正以利費率等級的認定及疏濬工程空污費的順利徵收。此外,配合《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的修正發布,一併修正該辦法中有關營建工程施工機具使用油品的成分限值規定。前述收費費率及該辦法修正條文皆自20141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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