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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資訊』月刊第205期

道路附近空氣中的細懸浮微粒

雨水收集

    

王秋森

道路附近空氣中的懸浮微粒主要來自汽油車、柴油車及機車的排氣。吸入這類微粒可能引起的病變包括呼吸道刺激、肺功能降低、咳嗽、呼吸困難、慢性支氣管炎、心律不整、及非致命性心臟病發作。對於敏感族群(老人、幼童、氣喘病與心肺疾病患者),短時間的高濃度暴露會有極大衝擊。

呼吸道可分為氣管支氣管區與肺泡區兩部分。微粒在這兩部分的沉積率隨其尺寸、形狀及質量密度而異。各種不同形狀與質量密度的微粒的尺寸可使用氣動直徑來代表。一個微粒的氣動直徑定義為:與此微粒具有相同重力沉降速度且具有標準密度(1 g/cm3)的圓球的直徑。氣動直徑小於 2.5微米的懸浮微粒稱為細懸浮微粒,簡稱 PM2.5。氣動直徑介於 2.5微米與10微米之間的懸浮微粒稱為粗懸浮微粒。細懸浮微粒的健康危害性高於粗懸浮微粒,因為細懸浮微粒在肺泡區的沉積率較高;又因細懸浮微粒含有重金屬及致癌性有機化合物,其毒性亦較高。

環保署制定的細懸浮微粒空氣品質指標係參採英國使用的每日空氣品質指標(Daily Air Quality Index, DAQI)的細懸浮微粒預警濃度分級,將指標區分為10級。細懸浮微粒每日平均濃度低於35 μg/m3的範圍屬於低濃度,將之細分為第1至3級;介於36 μg/m3與53 μg/m3之間的範圍屬於中濃度,將之細分為第4至6級;介於54 μg/m3與70 μg/m3之間的範圍屬於高濃度,將之細分為第7至9級;高於71 μg/m3的範圍屬於非常高濃度,將之歸為第10級。當細懸浮微粒濃度達第4級(濃度36 μg/m3)時,敏感族群即需開始注意戶外活動及身體情況,達第7級(濃度54 μg/m3)時一般健康民眾即需開始注意戶外活動的強度。

台灣中南部的細懸浮微粒污染相當嚴重。根據環保署於去(2014)1110日發布的消息(參見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資訊網),去年10月雲嘉南空氣品質區(包括雲林縣、嘉義市縣及台南市)超過細懸浮微粒空氣品質指標第7級的比率(超過第7級的日數占測定日數之比例)為12.7% 中部空氣品質區(包括台中市、彰化縣及南投縣)為10.95% 高屏空氣品質區(包括高雄市及屏東縣)為5.4%

細懸浮微粒空氣品質指標等級係根據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測定的濃度數據計算的。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的目的在於反映較大區域空氣品質分布狀況,其設置位置必須避免受到單一排放源的影響,因此其測定的濃度並不能反映道路附近的空氣污染程度。交通頻繁的道路下風地帶約150公尺內的空氣污染物(包括懸浮微粒、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及苯)濃度遠高於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所測定的濃度。

台灣各大都會區有不少住家、商店、學校及小型工廠座落於交通頻繁的道路附近,其居民、店員、學生、老師及員工每天有很長的時間暴露於高濃度的細懸浮微粒及其他污染物。長時間在道路上駕駛車輛的計程車司機的暴露則更為嚴重。如何降低道路附近空氣中細懸浮微粒及其他染物濃度是政府相關單位及民眾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比較可行的防制方法包括:鼓勵民眾利用大眾運輸系統、共乘方式、自行車和步行,以及改用電動車,藉以減少汽油車、柴油車及機車的使用。在未能有效防制道路附近的空氣污染之前,民眾宜將送入室內及車內的空氣加以過濾,以減低暴露。